2024-07-23

全球領先企業都有它!光 Netflix 就成立 18 個的 ERG 是什麼?



「ERG 跟羽毛球社或瑜珈社有什麼不一樣?」

近一年來跟許多企業討論如何導入 DEI 時談到 ERG,這是許多人資長的第一個反應,除了顯示台灣企業對 ERG 仍相當陌生,也反映了 ERG 在企業中確實是很特殊的存在,難怪會有這樣的混淆。

ERG 的前世今生

ERG 是 Employee Resource Group 的縮寫,直譯是「員工資源團體」,也有人翻成「員工支持團體」,並沒有標準的用詞。ERG 跟大家熟悉的「社團」有著本質上的不同,ERG 專注在支持特定族群或議題(如女性、跨世代或身障),目標是提升該群體在公司的能見度與代表性,促成友善共融。而社團是以興趣為基礎,提供員工休閒娛樂。雖然兩者都是由員工發起,但 ERG 對企業文化有著更深遠的影響力。

為何這麼說?或許我們從全世界第一個ERG談起更容易理解。60 年代美國的民權運動風起雲湧,終結了種族隔離制度,但歧視並未消失,職場也不例外,當時全錄(Xerox)為了改善這個問題,便發起了黑人員工小組(National Black Employee Caucus),這個組織提供黑人員工一個分享經歷、討論問題與倡導變革的空間,堪稱 ERG 的濫觴。

時至今日,ERG 已成了企業推動 DEI(Diversity, Equity, Inclusion,多元、平等、共融)的重要工具。根據 Bentley University 報告指出,高達 9 成的《Fortune 500》企業有設立 ERG。而 ERG 之所以快速普及,主要是創建了企業與員工之間的橋樑,不僅提供一個平台讓員工分享經驗與挑戰、凝聚認同該議題的盟友之外,ERG 能直接讓員工感受公司對特定群體的支持,公司也可藉此理解員工的痛點與需求,進一步轉化為具體行動,提升員工體驗與職場共融。

ERG 成功的要素

ERG 到底要做什麼?包括對內的研討培訓、講座論壇與交誼聚會,也會對外參與人才招募、公益服務與遊行倡議等,樣態不限於前述。一年到頭要有如此緊湊多樣的行動,當然要有幹部來規劃與執行,所以完整的 ERG 架構通常會設置主席、招募、財務、活動與公關等角色,若說 ERG 是微型企業並不誇張。

而要做到以上,就得有支援與資源,因此每個 ERG 會有一到兩位高階主管擔任贊助者(senior sponsor),以協助 ERG 爭取資源(如預算、場地)、倡議發聲(如擔任講者)、提升能見度。找到對該議題有熱情的高階贊助者非常重要,這會決定 ERG 能發揮多大的影響力,尤其在成立初期,也特別是在台灣企業裡,員工會從高層主管的投入程度判斷公司有多「認真」看待這件事。不過,我也聽過有男性 CEO 熱情地表達想擔任女性 ERG 的創會主席,但我個人並不建議,因為這會降低 ERG 的代表性、獨立性與舒適性,甚至被認為是公司的強制性機制,影響員工主動參與的意願。

至於該成立什麼 ERG?那就該思考公司的人口結構、組織目標與痛點、員工的需求,以及環境變化等。例如,台灣科技業普遍存在提高女性比例的需要,成立女性 ERG 便成了一時之選;LGBT+(多元性別)議題常是年輕世代判別職場是否真為開放與性別平等的指標;而長者照護已成現代上班族兼顧工作與家庭的挑戰;企業若設立對應的 ERG,都算是順應人才與社會期待。事實上,美國的 ERG 發展已到了百花齊放的程度, Netflix 就成立了 18 個 ERG,其認為內容的多元要從辦公室的共融作起,可說相當有道理。

ERG的關鍵在建立盟友

不過,我個人觀察到台灣企業常見的一個謬誤,就是以為 ERG 辦辦活動就行了,結果卻對 DEI 推動沒有產生太大幫助。要避免落入這樣的陷阱,則必須確保 ERG 所有行動與公司的 DEI 目標與策略一致,並且定期追蹤與衡量 ERG 的績效。另一個重要關鍵是鼓勵「Ally」與「Allyship」的文化。Ally 可說是盟友、支持者,即使他們自己不屬於該群體,而 Allyship 則是盟友關係、支持該群體的行動。

舉例來說,男性同事加入女性 ERG 或參加其舉辦的活動、非多元性別員工掛上 LGBT+ ERG 特別為 Pride month 製作的彩虹胸章、非身障者與身障員工一起同樂的運動會(如若水舉辦的共融運動會),這些都能促進彼此理解、產生連結,進而轉換心態、改變文化,研究就指出如果有「他者」的參與,更能消弭偏見與促成平等。

ERG 的眉角還有很多,例如制訂計劃、衡量績效、招募幹部、結合營運等。每個 ERG 的目標與策略得依公司願景、員工結構、議題現況與社會狀態來訂定。對於在 DEI 路上才剛起步的台灣企業來說,這些挑戰或許不容易,但只要持續學習與滾動調整,相信就能真正發揮 ERG 的效能與影響力。


 

(原文發表於天下學習人才永續/作者: Alpha plus 共同創辦人 邱亮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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